第五百八十三话:立学-《村里的女霸王她良田万顷》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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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为了能让来读书的娃子多点,村长一摇头,再换对策。
    三十斤米,三十斤包谷面,掺着来。
    这样的话,那就是七百五十文加一百五十文。
    嗯,九百文,三个月,比先才那样,容易叫人接受多了。
    主食就这样定下了。
    除此之外,还有菜呢,娃子长身体,读书费神,不吃点肉?
    可这算下来,又得加铜钱了,
    菜还可以让每家按量从自个地里拔来,但肉一定是得花银子买的啊。
    村长琢磨这事,少不得跟儿子商量,毕竟,以后这村长的位置,就要落到他身上的。
    蒋大平一听,仔细一算,想着愿意送来读书的娃子,一个凑一个的,似乎也差不多。
    就打一共一百个娃子,一人一两肉,一天就是十斤肉,一人出两文,那就是两百文,两百文可以买上十三斤左右的肉,剩下三斤肉,两个先生的也齐活了。
    也就是说,买肉的话,一天两文,一个月六十文,三个月一百八十文。
    村长一听,口粮再多一百八十文,那就是送一个娃子来一两又八十文。
    一年下来,就是四两银子了。
    于是乎村长叫人将这口粮的事一一通知到各家,以及两个友好村。
    大家伙一听三个月的口粮是三十斤米,三十斤包谷面,以及一百八十文的肉钱,还有每五天带去村塾的三棵菜。
    个个都掰起手指头算起了账来,他们现在日子好过,自家田里的大米除了交粮税的,那都是留着的,不会像往年一样卖了换包谷面。
    也就是说,大米他们是吃的起一顿两顿的。
    娃儿在家里也是要吃米饭的,去村塾吃不是一样?三十斤包谷面三十斤大米不多,刚刚够娃子吃。
    至于肉,他们搁家也是一月里要吃上好几回的,娃儿不吃?
    一百八十文算下来也就是娃子一个月吃六十文的肉,四斤肉的事,不多。
    单算是不多,也都合理,可加在一起一两银子,就有些叫人肉痛了。
    三个月一两银子,一年就是四两银子,娃子读一年就可以娶个媳妇了。
    对了,因着日子好过起来,他们这十里八村的风俗也变了,讨媳妇从前二两银子就够,现下也要四五两了。
    不过,娃子在家也是要这么吃的不是?
    脑子转得快的,想得通这样他们是划得着的,娃子能读书识字,就是最划算的。
    是以,很多人当时就装好了口粮带着往村塾来了。
    三个先生只管授课的事儿,自然不管这口粮的琐碎事,村长就接了这活计,口粮他锁好了管着,每日给做饭的妇人拿就是了,再有卖肉,他每天早上溜达着往淮水河滩去买就是了。
    这口粮给其他谁管着,村人都要怕万一摸斤偷两的顺回去就咋办?
    但村长管着,他们就放心了。
    至于做饭的妇人,村长也找好了,贾良田的小媳妇洪氏听说村塾要招做饭的妇人,就先跟村长说了,村长一听她愿意,哪有不同意的?
    这洪氏就定好了,剩下的一个,村长脑子里把满村的妇人过了过,嘴巴消停的,做事卖力的,几乎都在许家作坊做着工呢。
    那就往年轻的这两年刚嫁进来的找,这就让他找着个合适的,许老汪的大孙媳妇,也就是潘氏的儿媳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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